2019年陕西汉中市南郑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2019年汉中市南郑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144号)及市级相关部门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汉中市南郑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计划
(一)实施范围:2019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学校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的特岗教师补充到乡镇及以下学校和村小、教学点任教。
(二)招聘计划:2019年,我区公开招聘80名特岗教师(具体招聘岗位祥见附件)。其中两所及以上学校合招岗位,由拟聘特岗教师按总成绩名次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9年8月10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内(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根据省上要求,6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报送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的岗位设置标准计划、公开招聘办法等。6月18日起省教育厅将在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将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nanzheng.gov.cn/)发布我区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我省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9:00至6月25日18:00。考生自行对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初审。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8:00,区特岗办对报考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教育局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紧缺、薄弱学科和偏远山区学校岗位,根据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8日9:00起,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省特岗办通知为准。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紧缺、薄弱学科和山区学校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被录取的2019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5日前赴汉中市南郑区特岗办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区特岗办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补录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若某岗位无符合补录条件的,区特岗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从同学段、同学科(或相近学科)其它岗位中,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小学段岗位不足调剂时可从初中段同学科(或相近学科)岗位进行调剂。8月20日前,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9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
(七)集中培训。8月份,区特岗办集中安排组织新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并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五、政策保障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我区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福利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并给其缴纳五险一金,应由个人缴费的由个人缴纳,应由单位缴纳的相关费用(商业保险除外),由区财政负担。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周转宿舍安排等方面与我区公办教师同等对待,享受所在任教学校乡镇工作补贴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并落实工作岗位,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区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特岗教师服务期内不得借用或安排到非教育教学岗位。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区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其它
1、未尽事宜以省、市招聘特岗教师实施文件为准。
2、招聘工作相关安排以省、市、区教育部门统一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 系 人:魏东
联系电话:0916-5512847
电子信箱:7863366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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