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咸阳市渭城区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0陕西咸阳市渭城区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渭城区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公开竞争性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区内为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竞争性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岗位
本次为区纪检监察机关共选调10名公务员,具体岗位待录取后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意见,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安排到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机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党政群机关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中已经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男性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
女性在42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
6.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纪检监察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法律、汉语言文学、财务、审计、信息技术、刑事技术侦查等)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主要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根据公开竞争性选调方案,制定公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渭城党建网、渭城廉政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申请
本次公开选调报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渭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区政府大楼2层229办公室)。
3.报名步骤:
(1)报名人员在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渭城区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公开竞争性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2)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
(3)报名时携带《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由区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区委组织部复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由区纪委监委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渭城区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公开竞争性选调公务员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笔试
1.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可适当缩减选调岗位。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题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明确后,考生自行前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渭城廉政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前5个工作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在渭城廉政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具体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
(六)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渭城廉政网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七)考察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本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选和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实际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不足规定进入考察人数时,结合面试考生总体成绩情况,采取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具体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共同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情况。考察组应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慎重提出考察人选是否胜任选调职位的具体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及标准
区纪委监委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结合报考者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以及报考者经历等情况,按照选调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初步名单,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区委组织部核准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体检。
2.体检
体检由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5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人选公示
拟定的选调人员名单,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在渭城党建网、渭城廉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区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委巡察机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严肃性,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
所有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在选调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结果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3.咨询电话: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029-33188959
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29-33188926
附件:
中共咸阳市渭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咸阳市渭城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咸阳市渭城区委组织部
文章来源:http://www.weic.gov.cn/html/xwzx/tzgg/202012/57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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