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陕西咸阳市长武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1陕西咸阳市长武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00至9月10日18:0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陕西事业单位课程!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陕西咸阳市长武县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把好纪检监察队伍入口关,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范围
(一)遴选职位
长武县纪委监委综合管理岗位10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已录入公务员系统)。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或具有以下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在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经历;
(2)检察院从事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公诉工作经历;
(3)公安局刑侦、经侦部门从事侦查工作经历;
(4)财政部门从事财政业务、审计部门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专业不限,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遴选后可能形成回避情形的;
5.受过刑事处罚及拘留拘役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遴选的。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长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wu.gov.cn)、长武廉政网(http://changwu.qinfeng.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下载公告附件《长武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交至中共长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科。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00至9月10日18:00。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长武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3日8: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中共长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室(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东)。
3.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复印件材料留存不予退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长武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笔试和面试的有效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资格审查由县委编办负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参与。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视严重程度给于党纪政务处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题由县委编办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长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武廉政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即笔试成绩前30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武廉政网公布参加遴选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即综合成绩前15名)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长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武廉政网公布。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因考察环节产生的缺额按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八)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及标准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县纪委监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制定体检标准。
2.组织体检
体检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县纪委监委承担,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九)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在长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武廉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县委编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分配遴选录用人员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或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五、遴选纪律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严肃性,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遴选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考察、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遴选过程中出现本公告未涉及有关事宜,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长武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029-34290982
报名咨询电话:中共长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编制科 029-34205377
点击下载>>>
中共长武县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长武县委组织部
中共长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wu.gov.cn/xw/tzgg/379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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