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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面试复审体能公告

2013-06-11 12:09:34 字号: | | 【 打印 】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11年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各职位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范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的本次招考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全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74号)中《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二、考生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项目主管机关的历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其中,大学生“村官”提供经县级组织部门确认的所服务村镇党组织出具的本人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3. 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考生10月15日至10月20日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报名登记表或补打准考证。

另外,具体职位要求需提供其它资格条件证明的,请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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