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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部分考生参加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时间的公告

2013-06-13 00:08:49 字号: | | 【 打印 】

各位考生:

  根据部分考生反映,8月27日将进行的全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与全省2011年公开选拔省检察院检察官任职人选和考试录用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农村信用社招聘合同制职工等笔试时间发生冲突。为了确保广大考生权益,经研究决定,对已进入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资格复查和面试名单,同时参加其他相关笔试考生的面试时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参加公开选拔省检察院检察官任职人选和考试录用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农村信用社招聘等笔试的考生,在参加各市(区)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资格复查时,除携带资格复查时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外,必须持本人参加其他相关笔试的准考证进行确认登记。已经在各市(区)参加过资格复查但未进行登记的考生,要主动与报考所在市(区)委组织部联系,并进行确认登记。

  2、参加公开选拔省检察院检察官任职人选和考试录用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农村信用社招聘等相关笔试的考生,参加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的时间统一调整为2011年8月29日上午8:30。面试地点由各市(区)确定,请各位考生与各市(区)委组织部随时联系了解。

  3、参加8月29日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在当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笔试准考证和参加其他相关笔试的准考证,在各市(区)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统一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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