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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批“百人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6-16 18:19:17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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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省级各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中央在陕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陕西省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和《陕西省“百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第六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领域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发、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的重点领域是:现代能源化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果业、畜牧业、有色冶金、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筑业;现代物流、旅游、金融、商贸、公共服务、项目策划、经营管理;高等教育、文化产业、社会管理、医疗卫生等。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1、创新人才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从国(境)外引进人才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国内引进人才不少于9个月,已在陕工作的应是2011年6月1日以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近5年(2007年6月以后)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良好经营业绩的管理人才。
  (3)对企业引进的符合重点领域、掌握关键技术、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优秀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可优先支持。
  2、创业人才条件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含在国内的外国独资企业工作)经历,2010年6月以后来陕创业者,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曾在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省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超过30%。
  3、青年百人计划条件
  (1)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到我省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破格引进。
  4、“百人计划”短期项目条件
  (1)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省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三、申报程序
  1、创新人才申报
    申报“百人计划”创新人才者,须填写《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并按要求单独提供附件材料。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委组织部,省级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2、创业人才申报
  申报“百人计划”创业人才者,须填写《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并按要求单独提供附件材料。
  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含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等)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3、青年百人计划申报
  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园区与拟引进人才达成意向后,填写《陕西省引进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并按要求单独提供附件材料。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委组织部,省级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4、百人计划短期项目申报
  省属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正式合同后,填写《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单独提供附件材料。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委组织部,省级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4份、附件材料1份)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申报书、填表说明和申报汇总表请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www.shaanxi.gov.cn)下载。
  请各市、各部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搞好材料审报工作。
  联系电话:029-85588765、85581590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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