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子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子长县2013年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缓解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延市人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社局批准,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全日制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218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44名,现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8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44名(参加子长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每人只允许参加规定时限的一次考试)。
招聘工作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从2010年之前全日制大专以上(含2010年毕业生)毕业生中招聘98人。
从子长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44人,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考试领导小组组织考试,单独命题、统一考试、单独录取,被录取后的村官一般应在原所在乡镇应聘。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3日—5月28日下午5时止。
第二批:从2011年至2012年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中招聘76人。
报名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批:从2013年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中招聘44人。
报名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范围
1、2013年前(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的子长籍(①2013年元月1日之前户籍迁入子长的;②户籍从子长转出且父母仍为子长户籍的大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
2、在子长县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热爱且能胜任本职工作;
3、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毕业证、档案管理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招聘考试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小2寸免冠照片3张(学籍档案未在子长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不需档案管理卡,另需提供本人档案及报到证)。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子长县人力资源大厦八楼会议室(瓦窑堡镇石窑坪小区)
咨询电话:7110926 7112755
查询网址:子长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面试与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集中复核。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记不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和县监察局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经审查人在《子长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后确认应聘人员资格。
3、凡符合条件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招聘报名费每人100元。
4、考试采取资格审查、报名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为录取依据,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初录人员。若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并录取。
5、考试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初录人员名单。
6、考核。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初录人员进行考核。着重考核被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7、体格检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初录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地点为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8、公示。在招考期间,笔试成绩、初录人员名单和考核、体检情况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资格审查组查证属实,经研究确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9、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招聘名额出现空缺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一并录取)。
10、培训。用人单位主管局组织对初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六、招聘考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考试时间:2013年6月2日
第一批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于2013年5月31日—6月1日由本人凭身份证在子长县人力资源大厦八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七、聘用与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服从组织分配、不报到或自愿放弃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按照《聘用合同》共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三年,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凡出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平稳进行。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招聘工作,成立资格审查组,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0911-7112755
县监察局:0911-7113424
本公告由子长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子长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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