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宝鸡市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2年宝鸡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2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本次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涉及我市的陈仓区、凤县、凤翔县、扶风县、麟游县、陇县、眉县、岐山县、千阳县、太白县,共355个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2012年应届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不限生源,报考教师岗位人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和具体要求以《2012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二、公开招聘的程序、方法及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5月28 日—6月5日,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5月28 日—6月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考生信息逐一核对审查。
3、报名确认。6月11 日—13日,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本人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在振兴计划报名系统关闭之前打印,并在个人照片位置粘贴近期免冠二吋彩照,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承诺书栏内亲笔签名)、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章后,作为参加笔试、专业知识测试、体检的依据。现场报名确认通知将在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s.gov.cn)上发布。未按规定时间前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在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农村基层服务,研究生报考的免公共科目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同时,按照招聘岗位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免笔试人员不占比例),依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与考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报到证(学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真实有效、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专业知识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前来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不实和自动放弃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专业知识测试的资格,并按本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报名信息虚假的,列入不诚信记录。
6、专业知识测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参加专业知识测试。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测试形式。对于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课堂试讲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能力;对于应聘卫生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面试答辩和临床实践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临床诊断水平、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对于应聘农技及社会文化、乡村规划、畜牧兽医、水利水电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面试答辩或实践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掌握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
专业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统一在网上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只用于确定进入专业知识测试的资格,最终以招聘岗位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按照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7、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由毕业院校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其出具书面考察材料,考生参加体检时将考察材料统一交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号)文件规定,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公示。考试(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经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9、聘用。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同意后,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区人社局报到,并与县区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协议后,由县区人社局分配到基层用人单位。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卫生岗位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在见习试用期内取得护士资格证。见习试用期满仍未取得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程序的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均在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s.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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