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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直招士官工作宣传提纲

2013-07-29 00:02:18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直招士官工作宣传提纲

一、招收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主要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未婚。

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收的程序和办法

报名登记:招收对象本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毕业院校所在地县(区)征兵办公室报名。

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进行。

专业审定:专业审定以是否获得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是否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由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或者学校进行审定。

签订协议、批准入伍: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专业合格者,由区征兵办公室应对其进行不少于五天的社会公示,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被批准入伍服现役的招收对象,由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

三、时间划分

宣传报名阶段:(5月1日至6月5日)。制定宣传动员提纲,组织政策法规宣传,组织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

体格检查阶段:(6月6日至6月13日)。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组织检查、复查,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政治、专业审查阶段:(6月14日至6月23日)。抽调人员组成政审和专业审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家访和专业审查,确保政治和专业合格。

审批定兵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按规定对拟招收对象进行公示后择优定兵,集中组织办理入伍手续,做好新兵运输的各项准备。

档案审查、交接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7月15日前,审查、整理和完善直招士官档案材料,7月25日前到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到,并进行档案移交。

自行报到阶段:(8月2日至8月10日)。新招收士官签订协议书后,携带《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自行购票前往部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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