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省榆林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年榆林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和《榆林市事业单位新进财政供养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榆政人发[2006]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1年榆林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至199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属榆林市户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户籍不限);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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