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为十(堰)天(水)高速公路安康至旬阳段、汉中至略阳段招聘收费、监控、治超、路政巡查等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高速公路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普通话标准;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5、年龄:18—25周岁;
6、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
7、学历:2010、2011、2012届毕业的全日制统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验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结果为准;
8、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三、招聘方式
1、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本人简历1份。2010年的毕业生,需提供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2012年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指定区域测量身高和体重,审查年龄,验证学历。
3、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4、综合审核:根据招聘条件,综合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身高、体重等情况,确定合格人员。
5、笔试:张贴笔试人员名单,依据要求,参加笔试。考试内容涉及语文、数学、英语、时事政治、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常识等。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自备考试用具。
6、初录:依据笔试成绩,初步确定录用人员。有文艺、体育专长的,所学专业与集团公司所需要专业相关的可优先录用。
7、体检:应聘人员依据电话通知,按要求参加体检;
8、培训: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9、试用: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二个月。
10、录用:试用期满后,可正式录用。如发现隐瞒、编造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2012届毕业生录用后必须上岗,不得请假。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8日上午8:00---10:00(星期四)
地点:西安市泾渭开发区草滩生态园草滩六路,陕西省明德技术学校(渭水园东500米、人民日报社对面)。
五、待遇及要求
1、正式录用后,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按陕西省国有高速公路企业工资有关标准执行。
3、整个招聘工作除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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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