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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师范大学招聘

2013-08-12 00:02:01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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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外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中选拔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岗位 学历要求 招聘名额 编制 专职辅导员 博士 13 政工 硕士 政工
说明:

1、具有硕士学位的辅导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2、相关人事代理内容详见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中的《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

3、博士辅导员选留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辅导员选留总数的60%。

二、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一定的马列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在2012年8月1日之前能正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博士或优秀硕士研究生。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必须均就读于“211工程”院校。

5.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根据学校目前辅导员队伍专业结构,本次辅导员选拔对毕业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毕业生原则上限定1名(不含曾在我校担任过辅导员的“2 3”序列毕业生)。

三、选拔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笔试、面试等方法相结合的形式,由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和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流程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并公示。博士毕业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对于曾在我校担任过“2 3”序列辅导员的应届毕业研究生,鉴于他们在工作之初已经通过了学校相关选拔面试,此次选拔不再参加笔试和面试,由党委学工部和人事处进行工作考核,择优录用。

四、报名办法

凡有志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校内外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自荐书;(2)陕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选拔申请表(见附件2),需经学生所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3)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印章);(4)已获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5)公开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作(发明创造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资料请自行备份,复印件恕不退还。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聘阶段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选聘过程中或学校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学校将中止选聘或解除就业协议。

2.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受聘者不能在2012年8月1日之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本人承担。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1室)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0323,85310322

校外报名采取发邮件和传真两种方式,邮箱地址:xueshengchu@snnu.edu.cn;传真:029-85310322(选拔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印章后方可传真,发送邮件者必须将申请表扫描后方可发送)。
  附件:.申请表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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