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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公提供:云南省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4 08:01:2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中心定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录条件,详见《云南省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届毕业生(含三年就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及符合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文化艺术事业;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四天),报名咨询电话: 0871-7195872。 (三)报名流程 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报名后1—2个工作日可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录入不诚信名单。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初审 云南省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中心依据招聘职位条件在网上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云南省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中心组织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毕业证或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验证明或相关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自荐材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填写《云南省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中心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到云南省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时另行通知。 3、考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省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有违规收费行为,欢迎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举报。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包括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以闭卷的形式进行,不作专门指定考试参考书目。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 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比例的,需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二)面试 面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评委会,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时另行通知。 (三)体检 以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