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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12年接受高校毕业生信息

2013-08-19 00:00:47 字号: | | 【 打印 】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亦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消防总队,是正师级公安现役部队(武警序列),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总队机关设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总队在全省各地市区设消防支队,各县(市、区)设消防大队、中队,实行上级消防部队和同级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

公安消防部队担负着消防监督管理、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任务,是一支与火魔殊死博斗,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我军干部制度的重大改革,是“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部署。如今,广大优秀大学毕业生已成为我省消防部队干部的重要来源之一。

欢迎志愿献身消防事业的优秀大学生到陕西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接收须知

一、接收计划

2012年计划接收55人(研究生3人、本科生52人),男生49人,女生6人。具体接收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如下:

(一)法学门类:7人

所需专业:法学、治安学、侦查学。

(二)文学门类:8人

所需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

(三)理学门类:16人

所需专业: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核生化、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四)工学门类:20人

所需专业: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消防工程、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五)管理学门类:4人

所需专业:会计学、审计学。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仅限男生。

(一)报名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对象必须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并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保卫事业。

(三)报名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四)报名对象身高不低于1.65米。

(五)报名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一)国家“211”工程院校、省(部)属重点高校和部队急需专业毕业生;

(二)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

(三)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四)现役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有下列条件之一不予接收: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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