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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面试公告

2013-08-01 16:17:50 字号: | | 【 打印 】

陕西省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面试公告


各有关考生:


  根据《陕西省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现就陕西省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对象


  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各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分组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11月17日、18日(星期六、星期日),共一天半时间。面试开始时间:上午8:00;下午14:00。


  面试地点:陕西省止园饭店(西安市青年路111号)。


  三、面试安排


  面试分上、下午两场。考生按分组参加相应场次的面试。


  凡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7:10在止园饭店6号楼对面迎宾厅前按照分组名单集中,7:30在大礼堂抽签。7:30后封闭考区,迟到考生不得入内。


  凡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3:10在止园饭店6号楼对面迎宾厅前按照分组名单集中,13:30在大礼堂抽签。13:30后封闭考区,迟到考生不得入内。


  四、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3.有关面试具体事项请阅读《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二)。


  五、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11月19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情况。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

 

  附件1:陕西省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进入面试人员情况表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封存。对面试开始后擅自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有关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2.考生按抽签结果确定面试次序。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


  4.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5.考生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面试答题结束后,考生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前不得与他人议论或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或谈论考试内容。


  8.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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