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白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聘16人 24日报名截止
2012年陕西省白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县纪委(监察局)等单位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为县国土局防滑办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公务员的范围:白河县县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的范围:全县各级事业单位全额财政供养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只参加本系统空缺职位的选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其他条件;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各镇报考人员应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年龄要求;
(3)各镇报考人员应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本人所在单位不同意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国家明文规定的有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和选聘单位的遴选(选聘)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白河县2012年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白河县201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白河县党建网(http://www.bhzz.com/)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bhxrsj.gov.cn/)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7812260)。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报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组织人事部门收到报考者的《报名推荐表》后,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站(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交《白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在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镇报考人员同时提供乡镇工作经历的证明,报名费100元。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遴选(选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同类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联系电话:781226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遴选(选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公务员职位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要测试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科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2日后,报考者可登录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位表》确定的遴选(选聘)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组织人事部门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每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2日内,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拟遴选(选聘)职位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2,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者都确定为体检人员。
1、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由遴选(选聘)单位组织实施,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遴选(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选聘)人员意见。遴选(选聘)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拟遴选(选聘)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遴选(选聘)。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
五、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组织人事部门将拟遴选(选聘)人员分别在白河县党建网、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聘)资格,相应遴选(选聘)职位不再递补。
2、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打包下载
1、白河县2012年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白河县201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白河县县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