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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取消录用计划11名

2013-08-04 16:07:57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顺利结束

 

笔试将于9月15日至9月16日在西安统一进行

 


  2012年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改报工作已顺利结束。经统计,本次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注册34916人,通过审查30144人,最终交费确认24641人。报名和缴费确认结束后,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录用计划11名。


  从报名整体情况看,今年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平均报考比例略高于去年。今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定向培养计划737名,比去年增加了115名,相应的网上注册、审核通过人数与去年相比均有所增加,平均报考比例为1:33.4,略高于去年的1:33。二是考生选择报考进一步趋于理性。本次考试报名因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取消了11个职位,涉及录用计划11名,是近年来取消计划数最少的一次,有98.5%的职位达到开考比例,将如期开考。三是考生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从考生注册学历看,本科学历约占报名总人数的47.6%,大专学历约占47.9%,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中专学历约占4.5%,考生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考生的主要来源是,高校应届毕业生约占25.4%,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约占6.7%,未就业的高校往届毕业生等人员约占44.7%,退役士兵约占6.3%。四是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主要是法医职位和特设职位。因不足开考比例取消的职位中,有5个是法医职位,5个是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特设职位。


  为了保证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省考录办在报名前专门召开会议安排资格审查工作,省考录办副主任、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刘景民同志到会并讲话,他要求各资格审查单位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工作上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省考录办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具体报考资格,以及各培养层次所要求的学历等在审查时难以把握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标准,发给各资格审查单位参考。报名期间,各招考部门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和审核标准,昼夜连续审查,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均在第一时间予以审查,保证了所有注册人员在报名时段内均有审核结果,对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留出了改报其他职位的时间。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延续到8月31日20时,网上缴费延续到8月31日24时,保证了考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缴费确认。9月2日,发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应取消招录计划的公告,并电话通知相关考生,提醒其改报其他职位。至9月2日16时,改报工作结束,有6名考生自愿改报了其他职位。


  按照工作安排,2012年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笔试,将于9月15日至9月16日在西安统一进行。


  另外,提醒考生注意,自2012年9月12日至9月14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提前前往熟悉考点路线,按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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