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2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公 告
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研究决定,对2012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2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涉及35个部门,102个事业单位,合计512人。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2年毕业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2年3月31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5、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岗位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3年4月5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的岗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部队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按照单位具体设置条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与下载准考证、基础知识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核、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西安市人才网(www.xasrc.com)等网站上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6日—10日(截止10日中午12:00)。
2、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或www.xapta.net)。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承诺书。考生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市人社局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再变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特殊行业以及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比例可适当放宽,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且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取。取消招聘岗位的,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5、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比例限制,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情况提出录取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三)网上缴费和下载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2日中午12:00。已经缴费的考生在4月15日—16日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从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公布的《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进行。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收费50元,在网上缴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报名期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四)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5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携带证件见准考证)。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大纲见附件2),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汽车驾驶岗位考试内容为汽车知识、交通常识和交通法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1:3的比例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5月12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安排。
(五)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岗位所需证件,于5月14日-18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或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户口本、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汽车驾驶岗位的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还须提供地方驾驶证B证和部队退役证明材料。5月21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和安排。
(六)面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于5月24日至30日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应涉及专业基础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面试必须当场亮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试题,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6月4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及安排。
(七)体检和考核。6月7日—14日,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实施,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月18日—24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持《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并由所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本次招聘工作负责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29-86786870
技术支持:029-85456552
报名咨询:拨打各招聘岗位所留电话。
附件:
1、2012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2、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大纲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