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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政法干警招录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2013-09-07 23:59:5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国家教育部、人社部、公务员局等十二部委有关文件规定,各培养层次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分别为:


法硕类笔试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4+(专业综合I+专业综合II)/6;


二学位、专升本笔试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4+民法学/3;


专科类笔试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4+文化综合/3;


教育总成绩=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教育入学考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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