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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务员考试查获3人作弊 或将终身禁考

2013-09-10 23:59:59 字号: | | 【 打印 】
>>>  人社部:雷同试卷认定不限定同考场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昨日记者获悉,在我省2011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以及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中,现场查获3考生作弊。为严肃考风考纪,这3名考生将被终身或五年内禁考。

 

  据了解,在18日的笔试中,全省共有20195人参加考试。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我省在考前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协助做好考场周边环境治理、交通秩序维护、无线电监测等具体工作。每个考点都放置了无线电监测车辆,检测和阻断各种作弊信号。在各个考场放置了无线电屏蔽仪,同时配备使用了金属探测仪。开考前,由监考人员负责扫描检测是否存在作弊工具。有条件的考点还使用了身份证鉴别设备,严查替考行为。经身份证鉴别系统查证3人作弊,该3人属于合伙串通、由他人冒名顶替或持假身份证,准考证号为1103610604410、1103610600324、1103610504216参加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考试的考生,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实行)》予以严肃处理,终身或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同时,对其他违纪违规情形,包括由国家公务员局对本次两项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卡组织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后,所确认雷同试卷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笔试成绩等处理。此次笔试成绩预计在10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省公务员局网 (www.sxgwy.gov.cn)查询,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名参加本次基层政法机关干警定向培养考试的,教育入学笔试成绩总分加10 分。符合加分条件者,应在9月19日至21日三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29-85221762)申请确认。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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