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3年选拔法官、检察官职位改报或缩减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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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13年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改报或缩减录用计划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13年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公告》规定,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和缴费确认已经结束。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不予开考或缩减录用计划。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因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3个(职位代码:801009、801022、801023),报考这三个职位的考生(5人)可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不足开考比例缩减录用计划的职位1个(职位代码:801030),缩减录用计划1名。报考此职位的考生(9人)不能改报。
凡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确认,属于报考了本次不足开考比例未能开考职位(详见附表1)的考生,可于6月13日9时至6月13日16时改报符合职位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改报采取考生原资格审查单位主动与考生联系,考生与新报考单位主动联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改报时,考生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改报书面申请和改报职位要求的相关个人信息(含联系方式),以电话形式与资格审查单位取得联系,并传真至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改报结束后,6月13日17时,由资格审查单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的报名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考生重新填报的报考部门和报考职位在报名系统中修改报考信息表,以便考生打印。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6月13日
附表1:陕西省2013年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录用计划职位情况表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单位名称
原录用计划数
确认考生人数
801009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任职人选
法院检察院
1
2
801022
金台区人民法院法官任职人选
法院检察院
1
2
801023
汉台区人民法院法官任职人选
法院检察院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