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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热点:人被“官化”轨迹审视

2013-12-07 03:04:42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陕西政法干警面试名单将第一时间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公布,陕西硕文将提供及时的考试信息给广大参加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敬请关注。

  作为一种世界观,官本位是传统观念中的基本价值取向

  官本位作为一种世界观,是我国传统观念中的一种基本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其对我国农耕时代的士、农、工、商等行业所进行的价值规范上。我国农耕时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决定了社会分工不可能像今天这样细,因为有限的经济剩余只能满足有限的社会发展,而有限的社会发展又只能衍生出有限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由此,士、农、工、商就成为农耕时代我国社会最主要的分工类别,而由其所决定的职业分工也就成为那个时代的几大主要的职业分类。

  由于每一种职业都只能构成整个传统社会的一个环节,因而从事某一种特定职业的人也只能以自身的立场去认识自己所面对的社会存在,这便使得从事特定职业的人们彼此都将对方当作了一种特殊性的存在。因此只有对传统社会中的士、农、工、商等进行了社会规范,统治集团才可以对社会进行有效统治。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有规范标准。那么,什么样的现实存在最适合充当这种规范标准呢?在统治集团看来,统治集团自身的存在就最有理由成为这种特定的规范标准,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由于统治集团就是官僚集团,而官僚集团又更靠近权力、名誉、金钱、知识和地位等,因此,作为官僚集团的“士”便在社会地位、名利、社会资源掌控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必然要优于作为普通民众的农、工、商等行业的从业者。不仅如此,普通民众一旦成“士”而为官后,就能够从根本上改变自身原有的社会地位,直接“为民作主”,成为“民”之主宰,甚至成为“民之父母官”。这样,“统治集团本位”就必然导致“官本位”。正是在这种价值取向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等理念在我国传统社会中不仅成了励志格言,更成为了一种公认的价值判断标准。

  确立“官本位”作为我国传统社会的一种价值判断标准,意味着我国传统职业分类有了共同的评判尺度,意味着我国传统社会有了共同的思想基础和认识基础,意味着我国传统统治集团的社会统治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作为一种实践趋向,官本位是传统社会普遍的形而上追求

  官本位作为一种实践趋向,是我国传统社会中绝大多数民众的一种形而上追求。这主要体现在传统社会中普通民众往往将自身存在的价值同做官的规范性预期进行分环勾联。

  当官是传统社会绝大多数民众孜孜以求的目标。因为当了官,就能够“仙及鸡犬”、光宗耀祖、衣锦还乡,就能够改变现状、告别落魄、受人尊敬。正是这种当官前后境遇的天壤之别,引得无数人为之奋斗。但是,“难当官”确也是诸多“田舍郎”必须面对的现实。在传统社会中,社会资源的匮乏和分配不均造成了普通民众向上流通的渠道极其有限。

  “处江湖之远”的人要“居庙堂之高”,至少要付出如下几方面的艰苦努力:第一,要经历“十年寒窗苦读”;第二,要能从各层级的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第三,要经得起统治集团的各种考验;第四,要能够掌控并促使各种偶然性向规范性预期发展;第五,要能够管理国家,维护统治秩序。对于梦想当官的“田舍郎”而言,要么历经前述所有磨砺和考验,要么冒着“思想狂徒”或“乱臣贼子”而被杀头的风险,实现预期。

  由此可见,无论通过哪种途径,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当官都是一件非常不易的事,因为其中的环节太多,且每一环节都包含着诸多的偶然性。稍不留神,所有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因而在绝大多数普通民众那里,失败似乎是必然的,而成功却好像只是偶然的。于是,便造就了当官的事实性存在与可能性存在之间的极大反差。能够当官的事实性存在只是向可能性存在展示的一种形而上学。“居庙堂之高” 或“登天子堂”的事实性在数量上远远少于可能性,由此从可能性通向事实性的道路便成为一座 “独木桥”,而越是这样,当官就越只能表现为一种形而上学,并体现在传统社会普通民众的实践趋向中。

  作为一种文化,官本位是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官本位作为一种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主要体现在由传统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官僚集团所掌控的居于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中。

  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官僚集团是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主要生产者和掌控者。而官本位本身就是由统治集团所生产的、用来统治民众的主流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肩负着这一职责的官本位至少承担着以下三方面的文化责任或社会责任:第一,使民众等级化,并通过这种等级化来制造普通民众对专制权力的崇拜;第二,使社会格式化,并通过这种格式化来促进传统社会的整合;第三,使社稷条块化,并通过这种条块化来维护传统国家的稳定。因此,在统治集团那里,官本位必然具有深厚的文化价值和底蕴。

  官本位本身就有一套文化建制。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它既具有传统文化的外在形式,又具有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它的外在形式是通过其特定文化逻辑来呈现的。主要包括:“升官”的制度安排、“为官” 的游戏规则和“去官” 的程序架构等。它的文化内涵是通过其特定的存在和发展的历史来体现的,而这种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又反映了官本位自身演变的轨迹,反映了它对历史文化的规定以及它对特定时代的人的规定。

  官本位本身的演变、发展轨迹就是人被“官化”和官被“人化”的过程。人被“官化”,表明官本位既规范着已经被“官化”的“官”,又规范着可能被“官化”的民。因此,无论是“处江湖之远”,还是“居庙堂之高”,“官”都成为一种目标指向,都成为一种实践趋向。官被“人化”,表明“居庙堂”者的为官态度、处世方式、认识理念和实践策略等所具有的发展趋向,也表明了官僚集团的统治态度、处世方式、认识理念和实践策略等所具有的发展趋向。官本位对历史文化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它把社会历史变成了政治历史、统治历史和专制历史上。官本位对文化历史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它把文化变成了官僚文化、利益文化、等级文化和权力文化上。官本位对特定时代的人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它把人变成了国家机器里的一个环节、一个链条。本来,并不紧密的传统社会关系只是体现着一种自然联系,但是,在以官本位作为意识形态的传统国家机器里,每一个人则都成为其他人的中介和环节。

  官本位在我国传统社会里有其深厚的土壤,要破除其存在及影响,就必须从根本上消解其存在基础。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稳步确立,随着社会就业方式、生活方式、组织形式的日益多样化,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官本位赖以存在的各种社会基础正在逐步被消解,其所产生的影响也正在逐步削弱。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它有时还很活跃,甚至在特定场合下还很有市场。因此,破除官本位,我们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盲目悲观、无所作为,而要先客观全面认识其本质,再想对策去彻底消解其本质存在的基础,直至最终实现破除官本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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