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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组织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到企业见习的通知

2013-08-05 08:04:08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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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组织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到企业见习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深入促进2013年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简称“见习办”)组织市级企业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企业报送就业见习单位的申请材料,见习办审查并实地考察后确定二十九家企业为见习单位,批准发放见习岗位三百多个。(详见附件:2013年市级见习单位岗位信息一览表)

二、即日开启见习单位注册系统,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可登录www.yljob.net进行网上注册。

三、自2013年6月10日起,开启高校毕业见习生注册系统,未就业毕业生可通过www.yljob.net网上注册信息参加就业见习,系统于2013年7月20日关闭。

四、见习生申请条件:

1、凡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应届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榆林籍毕业生都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2、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方式,实行一次性原则,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五、见习生申请材料:

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的人事代理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见习生申报流程

1,毕业生在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申请成为见习生。

2,毕业生下载打印《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和《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登记审核表》至见习单位报名,等待面试。

3、见习单位按照下达的见习指标确定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并在《审核表》上加盖公章。

4、见习人员持《见习协议书》和《审核表》以及其他审核材料,到见习办现场审核。

七、见习补贴

凡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生活补贴和2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2013年市级见习单位岗位信息一览表
 
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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