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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陕西安康汉滨区镇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2013-07-22 00:22:19 字号: | | 【 打印 】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从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为镇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镇办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养护、环境卫生建设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镇办环境卫生、道路养护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汉滨区撤并乡镇和重点镇设置的批复》、市编办《关于汉滨区各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和2012年3月28日汉滨区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通过考试的办法为镇办公路养护站和环卫所择优选聘110名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计划

(一)选聘范围

从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选聘(已办理提前退休、提前离岗和辞去公职并已享受一次性辞职补助费的人员除外)。

(二)选聘计划

共计选聘110名管理员,其硕文路养护管理人员57名、环卫管理人员53名(选聘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聘条件

(一)公路养护站管理人员选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3.区交通局聘用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运政协管员。

(二)环卫所管理人员选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环境市容卫生管理工作;

3.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考试、公示等环节进行,由区人社局牵头,区交通局、城管局配合,具体招聘工作由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一)报名审查

1.公路养护管理员职位报名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 月7日,持镇办和区交通局介绍信、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区政务大厅人事局窗口  联系电话8181281),经资格审察合格后,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环卫管理员职位报名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2012年9月11日至9月19日,持镇办介绍信、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报名,经资格审察合格后,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

1.公路养护管理员职位考试。公路养护管理员职位考试定于2012年9月9日进行,主要考核党的基本理论、法律常识、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相关知识。

2.环卫管理员职位考试。环卫管理员职位考试定于2012年9月22日进行,主要考核党的基本理论、法律常识、“双创”和农村清洁工程相关知识。

(三)拟聘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在报考公路养护管理员职位的运政协管员中拟聘57人,在报考环卫管理员职位的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择优拟聘 53人。

(四)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汉滨区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日,无异议后,呈报区招考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选聘公路养护站、环卫所管理人员是推动我区镇办环境卫生和公路养护工作新发展,妥善安置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镇办要通知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及时报考。

(二)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三)严肃纪律,公正选聘。整个选聘工作要严肃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违反考纪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汉滨区人事局考试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作出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党纪和干部纪律有关要求从严处理。

附件:1、汉滨区选聘公路养护管理员计划

      2、汉滨区选聘环卫管理员计划

      3、汉滨区选聘公路养护管理员报名表

      4、汉滨区选聘环卫管理员报名表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

      区委各常委,区政府党组各成员。档(二)。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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