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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快速解题技巧:比例倍数特性实例分析

2013-09-06 00:03:05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分为行测和申论,行测以客观题为主,申论重在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对事实和政治的把握能力以及结合所给材料分析整理能力,陕西硕文第一时间关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并及时更新历年真题、资料及技巧。

  数量关系考题最困扰考生的就是如何对试题进行快速的解答,因此在考试过程中如何运用一些方法和技巧以节省考试时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比例倍数特性作为一种解题思想在考试题中能够应用的范围比较广泛,下面硕文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就和大家探讨一下比例倍数特性在公考中的应用。

  比例倍数关系的核心判定法则:

  如果a:b=m:n (m,n互质),那么可以推出a是m的倍数,b是n的倍数。

  一般情况下,在考试题目中出现小数、分数、百分数或者倍数的时候我们可以考虑应用比例倍数特性来解题,下面我们通过几道例题来验证一下。

  【例1】(2012年421联考-61)某公司三名销售人员2011年的销售业绩如下:甲的销售额是乙和丙销售额的1.5倍,甲和乙的销售是丙的销售额的5倍,已知乙的销售额是56万元,问甲的销售额是?( )

  A.140万元 B.144万元

  C.98万元 D.112万元

  【答案】B

  【传统解法】

  (一)方程法。根据题意:甲=1.5×(乙+丙),甲+乙=5×丙,两个方程联立消掉丙,得:7×甲=18×乙,因为乙=56,所以甲=144,选择B。

  (二)比例计算。根据题意:甲= (乙+丙)= 总,

  丙= (甲+乙)= 总,

  因此乙=1- 总- 总= 总=56。

  所以总数=240万元,甲=240× =144万元,选择B。把部分和部分之间的关系转化成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关系,这道题目就迎刃而解了。

  【比例倍数】根据题意可知:甲=1.5×(乙+丙),即甲:(乙+丙)=1.5=3:2,甲的销售额应该是3的倍数,选项只有B项满足,所以选择B。本题目我们用比例倍数特性来解题的过程中就相当于默认了每个人的销售额都是整数,如果销售额出现小数,那答案就不一定选择B了,因此需要代入原题目去验证一下,本题目经验证选择B。

  【例2】(北京2012-75)商场销售某种商品的加价幅度为其进货价的40%,现商场决定将加价幅度降低一半来促销,商品售价比以前降低了54元。问该商品原来的售价是多少元?( )

  A.324 B.270

  C.135 D.378

  【答案】D

  【传统解法】方程法。设该商品进价为x元,则原来售价为1.4x,现在售价为1.2x,根据题意得:1.4x-1.2x=54,解得:x=270,那么原来售价1.4x=270×1.4=378,选择D。

  【比例倍数】根据题意原来的售价=1.4×进价,那么原来售价:进价=1.4=7:5,也就是说原来的售价应该是7的倍数,答案里显然只有D选项的378符合7的倍数,选择D。在用这种方法选择D选项的过程中相当于我们把进价默认为整数了,如果不是整数的话那么除了D以外的其他选项也有可能是正确的,因此选出来答案之后我们同样需要代入原题目进行验证,本题目经验证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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