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南充市法检系统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南充市法院检察院系统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南充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4日8:30。
三、面试地点:南充建华中学(南充市顺庆区表方街1号)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法院系统的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审核合格并加盖印章的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考室)到面试地点考场内各职位对应的候考室报到。检察院系统的应试人员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考室)、资格复审通过证明到面试地点考场内各职位对应的候考室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备考用品(包括书籍、资料等)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当日上午8:30未准时到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不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5.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侯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6.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7.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8.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9.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11.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处理。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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