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突出基层导向
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在成都隆重举行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大会授予谭刚等45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追授杜晓刚等4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等25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对198名个人和49个单位给予记一等功奖励。 此次评选表彰注重突出基层导向,省里和各市(州)、省直部门均专门成立了评选推荐工作机构。各市(州)和省直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集体研究的方式推荐产生了拟表彰人选。表彰对象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公群团、参公事业单位等9类机关,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并特别注重突出基层导向,向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和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及基层一线并作出显著贡献的人员和单位倾斜。受表彰个人中,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14人,占86.64%;受表彰集体中,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54个,占72.97%。
另外,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就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公务员进入“门槛”的要求提出具体措施。《意见》都着眼于基层,旨在解决当前基层公务员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具体措施包括艰苦边远基层公务员考录学历要求可适当降低,首次提出最低可降至高中、中专;乡镇机关可不限专业等。同时,也要求各地明确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上级机关一般不得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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