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泸州市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公告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泸州市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泸州市2015年度选调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30)。
(二)地点:泸州市委党校111教室(江阳区大云路39号,具体资格审查地点参见校内指示牌)。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院(系)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四、面试、体检相关要求
(一)面试将于2015年5月10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泸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若因考生通讯不畅而影响体检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将于2015年5月11日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及联系电话:0830—3190260,18715735555;联系人:喻老师。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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