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内江市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公告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现将内江市2015年度选调生考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会议室(详细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资料不实、不齐,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需正反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③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④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需正反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③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党委及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④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等内容。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二、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将于2015年5月10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适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内江市委组织部青干科。若因考生通讯不畅而影响体检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以内江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为准)。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它有关事宜
(一)外地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
(二)未尽事宜,请与内江市委组织部青干科联系。联系电话:0832—2056196。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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