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妇女干部学校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妇女干部学校遴选工作人员6人。四川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6月25日。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拟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简称省妇干校) |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59号 |
负责市(州)、县(市、区)、乡(镇)妇联干部,党政、企事业单位的女工干部,全省女性就业创业培训任务和四川省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孵化园工作 |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的对象和范围
遴选对象为全省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事业单位全额拨款性质的工作人员。公开遴选6人。报名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其中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8日。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周岁),即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含38周岁),即1977年6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提出的其他条件。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遴选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遴选科室 |
拟聘岗位 |
职位编号 |
遴选人数 |
遴选专业范围 |
学历学位要求 |
教 务 科
|
教师(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
01 |
1 |
教育部公布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所含的二级学科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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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1 |
教育部公布的心理学一级学科下所含的二级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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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2 |
教育部公布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所含的二级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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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1 |
教育部公布的社会学一级学科下所含的二级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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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1 |
教育部公布的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下所含的二级学科专业 |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6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拟参加遴选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登记表》。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地点: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办公室,电话:028—87310032(成都市青华路59号)。
(四)资格审查:省妇干校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
四、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并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遴选环节。
面试时间:2015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省妇联组织,在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且后果自负。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妇联网公示7天。
八、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九、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公开遴选每位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本次公开遴选的部分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请及时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妇联网站查看公开遴选信息。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310032(李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59号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办公室。
十、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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