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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广安市人民警察招考补充公告

2015-10-14 18:15:47 字号: | | 【 打印 】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安  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补充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讯: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中“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第3条“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10月16日-1996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调整为“年龄在18-30周岁(1984年10月16日-1997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原公告已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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