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充顺庆区城南幼儿园遴选幼儿教师、保健医生、会计人员公告
2015年南充顺庆区城南幼儿园遴选幼儿教师、保健医生、会计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 12 月4日-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地点:南充市顺庆区城南幼儿园(顺庆区南湖街1号)。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南充顺庆区城南幼儿园遴选幼儿教师、保健医生、会计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南充顺庆区城南幼儿园遴选幼儿教师、保健医生、会计人员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城南幼儿园成立于2015年8月,是南充市顺庆区政府举办,隶属于顺庆区教育局管理的一所区属公办幼儿园。今面向区外公开遴选优秀幼儿教师10人、面向区内外公开遴选保健医生1人、会计1人,共计12人。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幼儿教师遴选对象为区外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幼儿教师,保健医生遴选对象为区内外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临床医师,会计遴选对象为区内外事业单位(顺庆区属学校除外)在职在编会计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公共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 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规定要求。
(4)截止2015年10月31日,会计、保健医生在编2年及以上,幼儿教师在编满2学年度及以上。以上职位近2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专业条件
(1)幼儿教师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获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技能竞赛(有效课堂展评除外)二等奖及以上,获县(区)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中师幼师专业毕业,并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视为学历达到要求)
③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④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现在幼儿教学岗位上。
(2)保健医生:
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专业为儿科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③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
④现在医疗卫生单位相应岗位上。
(3)会计:
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专业为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财经类相关专业。
③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④现在会计工作岗位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5年 12 月4日-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
南充市顺庆区城南幼儿园(顺庆区南湖街1号)。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考幼儿教师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考保健医生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所在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考会计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违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遴选学校进行初审,区监察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遴选办法
(一)遴选方式
1.幼儿教师遴选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保健医生、会计遴选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但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遴选幼儿教师考核总分为100分,讲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专业技能包括声乐、舞蹈、美术、钢琴(钢琴曲及即兴弹唱)。
3.遴选保健医生考核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由专家组现场出题进行考核。
4.遴选会计人员考核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5.幼儿教师、保健医生、会计人员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则幼儿教师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保健医生和会计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确定。若再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办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1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进行。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 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复审及考察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和考察。因复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在顺庆教育网公示5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1. 遴选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教育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南充市顺庆区城南幼儿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联系人
南充市顺庆区城南幼儿园:何老师 18990880868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 0817-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24939。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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