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15年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临港开发区人社局)1107室(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四川公务员网考试网现将2015年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详见《宜宾临港开发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临港开发区人社局)1107室(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宜宾临港开发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 份。
4.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的职称、执业资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 元,并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评考核
(一)考评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测试总分均为100分,测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凭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发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站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或者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评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放弃,或因其被举报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宜宾市人社局审核备案。通过审核备案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八、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临港开发区人社局:0831-5108937、5201157。
监督举报电话:5108880。
九、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临港开发区人社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和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本公告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5下半年宜宾临港开发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评方式 | 备注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最低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最大年龄(周岁) | 职(执)业资格 | ||||
宜宾市翠屏区白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妇产科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 | 大专:临床医学 | 40周岁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妇产科 | 专业技能测试 | 最低服务年限5年 |
本科:临床医学 | |||||||||
研究生:妇产科学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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