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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绵阳市北川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公告

2015-12-30 10:42:00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绵阳市北川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绵阳市北川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绵阳市北川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全县乡镇和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
  三、考核招聘范围
  服务于北川羌族自治县的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截止报名时间为止任满2个聘期、通过选举或任命方式到村(社区)任职、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五)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9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309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1号)。
  4.提交材料: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4份,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照片)。
  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2016年1月10日至20日)
  由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属实证明(须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北川政务网、北川党建网、北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在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6年1月21日至2月14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北川政务网、北川党建网、北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在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提供的标准,由拟聘人员承担。
  (四)上报省、市批准(2016年2月15日至3月18日)
  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省、市批准。
  (五)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3月19日至3月31日)
  1.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对省、市核定和批复的聘用人员,在北川政务网、北川党建网、北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在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2.确定工作岗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聘用人员参加竞争性笔试。考试范围为中央、省市县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按照考试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由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从县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聘用岗位中,依次自行选择聘用单位。分数相同的,根据获奖情况进行加分后确定选择聘用单位顺序(获得县级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获得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门表彰的,每项加4分;获得中央和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加5分)。若加分后分数仍然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选择顺序。
  3.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监督
  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激励大学生村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所涉及的事宜,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16-4824115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二)监督电话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16-12380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察局:0816-4821390
  八、组织领导
  成立北川羌族自治县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干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文 峰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潘向东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周从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熊吉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滕跃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建办主任
  成 员:杜 军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丽娟 县人社局人才中心主任
  苟小华 县人社局人才中心副主任
  黄志勇 县委组织部组织股长
  北川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