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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乐山市选调生录用体检公告

2016-05-05 09:57:41 字号: | | 【 打印 】
  乐山市2016年度选调生录用体检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市委组织部决定对刘雪梅等31名同志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集合地点: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5月14日上午7:50到指定集合地点,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体检名单附后)。
  体检经费400元,由考生本人支付。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录用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在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综干科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833-2440158。
  附:乐山市2016年选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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