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凉山州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关于2016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的规定和省面试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8:30-17: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西昌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
面试缴费和报名地点:西昌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组织,州级各招录单位、各招录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其中:报考各县市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资格审核由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携带《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面向本省、本州及木里县招考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考察时由招考单位审查学历档案;
2.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就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的复审和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8:30至17:30分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个别进入面试考生如联系方式变动,请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到各自所报考的州级各单位或所报考的县、市审核处审核学历、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凡证书上有的项目和内容以证书为准,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各县市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资格复审由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6年6月22日8:30至17:30分前到西昌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递补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6年6月27日8:30至17:30分前到凉山人事考试中心(西昌市正义路109号)缴费、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8日-11日。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
五、注意事项:
1. 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当天提供(携带)材料不齐(不全)的考生,取消资格。
3. 在资格复审及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监督及咨询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人员 胡卫东
电话 0834-3865848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电话:0834-3865186
凉山州公务员局电话:0834-219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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