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乐山市招考公务员含法检系统、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进一步体检结论公告
乐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含法检系统)、乐山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一步体检于8月8日进行。现将体检结论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其余参加待检项目及进一步检查的考生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培训科(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市人社局主楼1012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未按时亲自递交申请和未参加复检的,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为“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安排另行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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