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凉山州布拖县考核招聘一村一幼临时辅导员336人公告
2016年凉山州布拖县考核招聘一村一幼临时辅导员336人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8:30至25日18:30。报名地点:布拖中学。详情如下。
布拖县2016年考核招聘一村一幼临时辅导员公告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15〕19号)、《凉山州教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村级幼教点辅导员聘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凉教〔2015〕8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第三、四批 “一村一幼”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所幼教点临时辅导员3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临聘的原则
(一)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按综合评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性别依次优先临聘的原则。
二、临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临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布拖县2016年第三、四批“一村一幼”村级幼教点临聘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检、HIV、尿检合格,能正常履行临聘岗位职责。
4、公告发布之日前(2016年7月31日)户籍已在布拖县。
5、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8年8月31日以前和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已经聘用为我县“一村一幼”的辅导员。
三、报名
(一)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在教科局指导下,由乡镇中心校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8:30至25日18:30。
(三)报名地点:布拖中学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上为必备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1张。具备几个毕业证的,可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相应专业学历的毕业证。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省语委、州语委颁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提供的视为未能取得相应证书。
3、夫妻一方户籍在布拖县的,需出具结婚证及夫妻一方的户口薄;
4、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者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临聘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确定拟聘人员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现场确认是否同意调配,如同意调配后放弃岗位,一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县“一村一幼”临聘辅导员。根据设岗岗位,按照各自岗位报名人员相应的综合评分(报考者各项条件相应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具体方法如下:
(一)户籍条件(3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本村、本乡、本县。户籍所在地均以户口薄为准。户籍在县城的,都视为特木里镇的城镇居民户。(评分标准:本村30分;本乡20分;本县为10分)
(二)专业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其他专业。(评分标准:幼儿(学前)教育专业15分;师范类专业10分、其他专业7分、高中学历的5分)
(三)教师资格条件(1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资格证书。(评分标准:幼儿教师资格证书10分、其他教师资格证书5分、无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分。)
(四)学历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其它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其它专科、三年制中专、高中。(评分标准:普通全日制本科15分、其他本科13分;普通全日制专科11分、其他专科9分;三年制中专7分、一年制中专和高中5分)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25分)。评分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25分、二级乙等20分、三级甲等15分、三级乙等及以下10分。无普通话等级证不得分。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人员应在应聘后一年内取得。
(六)性别条件(5分)。评分标准为女性5分,男性不得分。
(七)建档立卡贫困户(15分)。“精准扶贫”工作中,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加15分。
若综合得分并列,则依次比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等级、性别;若再次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
若出现岗位无人报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则在同意调配人员中,按上述办法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临聘采用现场评分。评分结束后,报名人员须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五、体检、尿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自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空腹参加体检。
(二)、体检和尿检前将核对人员信息,如发现有人替检,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依次递补。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HIV(快检为准)和尿检检测。体检、HIV和尿检检测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尿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尿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临聘人员进行张榜公示。经举报并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临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培训
(一)、拟聘人员必须按要求按时参加培训。
(二)、拟聘人员培训期间无重大特殊事故不得缺课,如有违纪或培训期间缺课达总课时的四分之一者,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临聘资格。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八、临聘待遇
(一)、本次临时聘用的人员为非在编的临时辅导员。
(二)、临时辅导员自上岗之日起,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的劳务报酬。
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布拖县“一村一幼”临聘辅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8531214(布拖县教科局)
监督电话: 0834-8531143(布拖县纪委、监察局)
布拖县“一村一幼”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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