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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阿坝州直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8-25 08:55:03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阿坝州直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8月29日24:00时。详情如下。
  关于2016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州直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州直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州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考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州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阿坝州2016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阿坝州内符合公开考调条件的县(市)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3.县(市)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且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并经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4.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6日以后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 16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有语言要求岗位(州藏传佛教文化研究中心管理岗位)的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携带居民身份证、《报考信息表》、毕业证(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12:00前到用人单位报到,2016年8月25日下午15:00开始由用人单位组织现场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调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资格审查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入口(http://bm.e21cn.com)。请有意报名的考生提前注册,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以确保顺利报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2016年8月29日24:00时。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考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阿坝州2016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如实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含基层工作经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方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4.资格初审。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8月23日—8月30日24:00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岗位调整
  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需退费的由考生之家网站向报考人员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六)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9月5日—9月10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考试
  州直事业单位从基层公开考调人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用人单位量化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用人单位量化考核成绩×2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国情、省情、州情及职业能力测试等。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下旬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abrsj.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考调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综合知识》笔试分数低于所有考生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如果考调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等方式进行面试。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由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内容为:参加工作时间、基层工作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受处分的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报考岗位有资格、经历(验)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语言要求的岗位应提供语言测试合格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缺额,按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收取)。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量化考核
  面试后,根据笔试折合成绩和面试折合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以形成竞争的人数确定考核人员进行为期不低于1个月的顶岗实习,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和面试折合成绩的总和相同的报考者一并确定为考核对象。顶岗实习期满后组织考核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考核考察实行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考察采取查阅档案、群众测评、个别谈话、资历量化、走访了解、现场核实等方式,全面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优先聘用
  除已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外,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则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笔试成绩,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依序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七、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体检和考核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考调主管机关同意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837-2825770)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签定聘用合同等。
  十、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5770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考调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brsj.gov.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咨询电话:0837-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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