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考调5名工作人员
2017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考调5名工作人员的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节假日不报名。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兴区东兴镇老区政府大楼三楼,电话:0832-2288102)。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内江市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政府同意,内江市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7年内江市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调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5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17年 3月6日)。
报考人员必须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职的证明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考调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17年内江市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兴区东兴镇老区政府大楼三楼,电话:0832-2288102)。
(二)报名手续
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档案章或单位公章)各一份;
2、工作单位证明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各一份;
3、《2017年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附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4、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一份。(操作流程:登陆http://www.chsi.com.cn/→点击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
五、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人员报考情况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另行公告。
六、体检
1、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另行通知。
七、考核
聘用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区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由此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
根据考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调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调的,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由此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上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调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考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十、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报区人社局审批。凡新考调到招考单位须与招考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新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流动。如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考调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及工资有关待遇按现行人事政策执行。
拟调入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以及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考调纪律。考调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调人员,凡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相应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本公告详情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查询,凡与本次考调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咨询电话:
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2-2067200 (内江市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监督电话:
0832-2244444 (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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