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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眉山市考试录用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7-03-07 15:45:43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下半年眉山市考试录用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有关事宜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林业局、眉山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对象
  参加体能测试对象为报考森林公安职位(职位编码:26200028)所有已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3月12日上午(星期日),9:20报到。
  体能测评地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
  若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进行,则视情对测评时间、地点做适当调整。
  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迟到者不准入场,视为缺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能测试项目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项目为:(一)10米×4往返跑;(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纵跳摸高。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根据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四、体能测评成绩的公布
  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附件下载:
  附件1-3.rar
  1.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公安)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
  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3.《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
  (国公局函〔2012〕1号)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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