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宜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研究,2016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定于2017年3月11日至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
(一)报考市级部门、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屏区、宜宾县、江安县、长宁县、兴文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
(二)报考南溪区、高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
二、面试地点
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原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大湾校区。具体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西区大湾路。乘车路线:考生如乘坐公交车,请乘坐17路、18路、26路、30路公交车到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大湾校区正门口下;如坐出租车的考生,请告知司机是到西区大湾校区,不是龙湾校区。
特别提示:
1.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不是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是原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大湾校区不在南岸龙湾路的原商职校校区,考生切勿因走错校区,耽误时间,而影响个人面试。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请面试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早上8:1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面试通知书,前往面试候考室报到,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面试。8:30以后禁止进入考场,若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考座。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温馨提示:时值初春,乍暖还寒,请大家注意保持身体健康,以顺利完成面试。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报到集中地点:
2017年3月13日早上7:40准时到宜宾市公安局正大门(蜀南大道东段27号,原市消防支队正对面)报到集中。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面试(体能测评)通知书;
2.测试时应穿着适合体育运动的服装和鞋类;
3.如未能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测试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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