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泸州市泸县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本次泸县公招职位共有81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rsks.gov.cn《关于泸州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二、体检安排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 8: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费5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公务员管理股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证件不齐和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 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勿熬夜。体检当日早上要求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体检当日请着穿脱方便服装、鞋袜,不带项链等饰品,女性不穿戴钢托、金属亮片等衣服,不得着制式服装(含警服等)和穿连体衣裤参加体检。
(五)考生体检当天须带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联系电话:0830—819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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