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内江市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考调县文化馆人员2人公告
2017四川内江市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考调县文化馆人员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7年 6月22日至7月7日,报名地点:隆昌县文化馆七楼(隆桥路168号),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隆昌县文化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为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需增设馆员,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文化馆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文化馆将公开考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县考调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文化建设事业;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6、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的。
三、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1.考调单位:隆昌县文化馆。
2.考调岗位及名额:文化馆静态股文学专业岗位1名,文化馆静态股书法专业岗位1名。
四、信息发布
通过隆昌县政府信息门户网站、隆昌县文体广新局外网和隆昌县文化馆党政内外网发布信息。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2017年 6月22日至7月7日。报名截止后,将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隆昌县文化馆七楼(隆桥路168号),联系电话:3922291。
(二)报名手续
报名者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业绩材料、工作单位和主管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或事业身份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和有关证明等,并填报《隆昌县文体广新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业绩材料及相关资格证需提供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 隆昌县文体广新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调岗位的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报隆昌县文体广新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并发给准考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和相关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隆昌政府信息网和隆昌县文化馆外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面试。专业考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专业考试和面试由隆昌县文体广新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隆昌县文体广新局纪委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二)专业考试
采取文学类、书法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文学作品创作和书法作品创作考试。专业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专业成绩(含获奖加分)高低排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技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2.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参加考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复审:由隆昌县文体广新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隆昌县文体广新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
4.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获奖加分:
近3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在邮政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正规部门(协会、学会)组织展览、表彰或获奖的文学、书法作品,市级每一项加1分、省级每一项加2分、国家级每一项加3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报名时一并将证明材料交隆昌县文化馆审核 ,并报隆昌县文体广新局考调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60%+获奖加分+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主要对考试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考调单位确定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因公示不合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手续办理
经专业考试、面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选调人员(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选岗。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加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县文体广新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理选调手续。
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选调人员须与选调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单位现行岗位聘用制管理办法规定来执行工资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局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县文体广新局纪委:0832-3958189、0832-3963291、0832-3956338。
十一、本公告由隆昌县文体广新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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