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17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2017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岳池县人民法院、邻水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体能测评。具体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集合地点
(一)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
(二)集合地点及相关事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于2017年11月30日14:30前,到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广安市紫金街199号)报到集中,整队前往体能测评地点。
三、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子组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带上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凡未按时报到集中的视为放弃。参加体能测评务必是考生本人,不得代考,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或提前退出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1:3比例进行),该名单将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公布最终结果。
五、信息发布
2017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工作有关信息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和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826-2722091,18280977823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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