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攀枝花市仁和区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8年上半年攀枝花市仁和区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区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www.screnhe.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4-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20日的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信函邮寄方式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信函邮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表条件的报考人员,可采取信函邮寄方式报名,将报名表、个人自荐等材料邮寄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函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办公室。邮编:617061)。
(2)到高校报名。赴有关高校组织现场招聘,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3、考生需提供的材料:(1)《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在校期间全部课程目录及成绩或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4)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奖惩证书等)复印件;(5)个人自荐材料。注:请应聘者将以上要求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信函邮寄方式报名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看应聘自荐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通知参加面试考核。考核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三)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以信函邮寄方式报名人员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攀枝花市仁和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 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仁和区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仁和区。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考聘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812-290079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0812-2909365
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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