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都市郫都区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成都市郫都区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引进为编制内招聘,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含郫都区)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具有与引进岗位相关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以下人员:
1.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3.取得与引进岗位要求相关的高级职称人员。
(二)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与公开引进岗位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任职经历;
3.符合《2018年成都市郫都区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郫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二、引进岗位、资格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17:00止。应聘人员发送《2018年成都市郫都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图片文件到报名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489344242@qq.com(邮件“主题”处注明:岗位序号+姓名+学历专业(或职称类型、等级))。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合格”的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引进岗位、引进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在公开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筛选
同一引进岗位引进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高于1:10的,该岗位将进行筛选。筛选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筛选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及参加筛选笔试人员的名单和其他相关事宜将于2018年5月4日在郫都区政府门户网公布,请密切关注。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筛选等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引进资格。
五、资格审查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1.同一引进岗位引进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10的,该岗位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2.进行了筛选的岗位,根据本岗位引进名额1:10的比例,按筛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与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行了筛选的引进岗位由此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与递补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资格审查结束的次日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筛选笔试成绩一起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还可提供反映工作实绩的荣誉证书、取得的资质或行业认可的印证材料等;
3.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2张;
4.《2018年成都市郫都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
5.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相关工作情况及时间、取得的实绩、具备职称(资质)情况、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级、是否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单位是否同意应聘等信息;
6.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部门提供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及基本素质等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结束后将及时在郫都区政府门户网公布考核结果。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八、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引进的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十、待遇
本次引进的人员占用事业编制,待遇按规定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执行。此外以下人员还可享受5年人才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3万元;
2.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2万元。
十一、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引进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郫都区纪委(监察委)028-86555555。
中共郫都区纪委派驻郫都区人社局纪检组:028-87825198
本公告由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咨询解释,咨询电话:028-86559522。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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