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相关政策规定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相关政策规定
一、服务期间可享受的政策
1.生活补贴
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为:大专生2000元/月,本科生2300元/月,研究生2700元/月。
2.保险待遇
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3.担任职务
“一村一大”到村任职第一年,一般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从第二年开始,鼓励参加村(社区)两委成员选举。
4.考核奖励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志愿者当年增发一个月的生活补贴,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志愿者当年增发两个月的生活补贴。
5.职称评定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资格评定或考试,志愿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支医”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服务的时间
6.档案管理
户口可转入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才集体户(本科以上的可选择其他区(市)县人才集体户),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和党团关系及时转入接收单位;暂未就业的,户口及档案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或按本人意愿转入符合入户条件的成都市所属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
7.休假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五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生活补贴照发。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享受的政策
1.参加定向考录公务员和定向招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和定向招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的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每一个服务期,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4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3.择优聘用到事业单位
任满2个服务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合格以上且符合现有人事相关政策规定的,经区(市)县批准,可采取考核择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4.助学贷款代偿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工龄计算
志愿者服务期满、在我市考录(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6.扶持自主创业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型收费。
7.鼓励企业招用
对招用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协议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招用一名给予1000元的岗位培训补贴。
三、其他
1.办理服务证书。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大”、“支医”、“支教”志愿者办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的,不享受大学生志愿者相关优惠政策。
3.凡享受服务基层项目相关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录(聘) 用的,以后参加各类选拨、考试不再享受服务基层项目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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