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2018年10月22日00:00至2018年10月30日17:00。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10月22日00:00至2018年10月30日17:00。
网上缴费:2018年10月22日09:00至2018年10月3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咨询电话:028-85826122),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8年1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招聘考试考务部)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一)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8年11月 6日前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huangliu.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8年11月16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4.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服务、服役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所考笔试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材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及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承诺书。以上两类人员待报名成功并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18年11月7日—11月9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由本人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加分手续(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附楼316室)。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11月30日前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三)原件校验
1.校验通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和面试开考比例1:3依次确定(确因笔试参考人数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原件核对校验时间、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校验方式:原件校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应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比例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调整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与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双流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要求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如系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期等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且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流)动。
八、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要求开展公招工作,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招整个过程接受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察委)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派驻人社局筹备组(028- 85736208)。
九、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筹备组(028-85736208)
咨询电话: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事管科(028-8582612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huangli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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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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