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
7.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9年3月19日09:00至4月2日17:00。
2.资格审查:2019年3月19日09:00至4月3日12:00。
3.网上缴费:2019年3月19日09:00至4月3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19年4月24日至4月27日。
5.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笔试考务费。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请务必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最高学历”栏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在“有何特长”栏填写本人已取得何种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情况。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学科教学工作经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个人简历”栏填写本人任教单位、起止年月、学段学科等情况;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应聘人员需在“奖惩情况”栏填写本人具有的荣誉称号及获得时间。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9年4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9年4月24日至4月2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招考试的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4月8日前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4月2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4月27日上午(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
4.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服务、服役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两类应聘人员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9年4月4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669号海科大楼60220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5月20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原件校验
1.面试原件校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原件校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2.面试原件校验方式:面试原件校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
3.面试原件校验应提供本人的如下材料:(1)《应聘资格审查表》;(2)《笔试准考证》;(3)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时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部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6)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7)应聘有学科教学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教学段学科、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8)应聘有荣誉称号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获奖证书;(9)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1)(2)(9)交原件,(3)(4)(5)(6)(7)(8)验原件交复印件。
面试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原件校验要求:(1)国内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的专业认定等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专业认定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2)面试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3)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3次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对象: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
3.面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应聘人员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若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
6.总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人员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与总成绩一起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三)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四)体检人员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拟聘人员如系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2708289)。
十二、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上公告。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028—82764618;
政策性加分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72627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相关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njiang.gov.cn)。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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